高中一年级新生要依据我们的条件,与高中阶段学科常识交叉多、综合性强,与考查的常识和思维触点广的特征,找寻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技巧。今天智学网为各位同学整理了《高一数学下册要点复习》,期望对你的学习有所帮助!
圆的方程概念:
圆的规范方程2+2=r2中,有三个参数a、b、r,即圆心坐标为,只须求出a、b、r,这个时候圆的方程就被确定,因此确定圆方程,须三个独立条件,其中圆心坐标是圆的定位条件,半径是圆的定形条件。
直线和圆的地方关系:
1.直线和圆地方关系的断定办法一是方程的看法,即把圆的方程和直线的方程联立成方程组,借助辨别式Δ来讨论地方关系.
①Δ>0,直线和圆相交.②Δ=0,直线和圆相切.③Δ<0,直线和圆相离.
办法二是几何的看法,即把圆心到直线的距离d和半径R的大小加以比较.
①d<R,直线和圆相交.②d=R,直线和圆相切.③d>R,直线和圆相离.
2.直线和圆相切,这种问题主如果求圆的切线方程.求圆的切线方程主要可分为已知斜率k或已知直线上一点两种状况,而已知直线上一点又可分为已知圆上一点和圆外一点两种状况.
3.直线和圆相交,这种问题主如果求弦长与弦的中点问题.
切线的性质
⑴圆心到切线的距离等于圆的半径;
⑵过切点的半径垂直于切线;
⑶经过圆心,与切线垂直的直线必经过切点;
⑷经过切点,与切线垂直的直线必经过圆心;
当一条直线满足
(1)过圆心;
(2)过切点;
(3)垂直于切线三个性质中的两个时,第三个性质也满足.
切线的断定定理
经过半径的外端点并且垂直于这条半径的直线是圆的切线.
切线长定理
从圆外一点作圆的两条切线,两切线长相等,圆心与这一点的连线平分两条切线的夹角.
1、集合的定义
集合是集合论中的不概念的原始定义,教程中对集合的定义进行了描述性说明:“一般地,把一些可以确定的不一样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,就说这个整体是由这类对象的全体构成的集合”。理解这句话,应该把握4个关键字:对象、确定的、不一样的、整体。
对象――即集合中的元素。集合是由它的元素确定的。
整体――集合不是研究某一单一对象的,它关注的是这类对象的全体。
确定的――集合元素的确定性――元素与集合的“从属”关系。
不一样的――集合元素的互异性。
2、有限集、无限集、空集的意义
有限集和无限集是针对非空集合来讲的。大家理解起来并不困难。
大家把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,记做Φ。理解它时可以考虑一下“0与Φ”及“Φ与{Φ}”的关系。
几个常用数集N、N*、N+、Z、Q、R要记牢。
3、集合的表示办法
列举法的表示形式很容易学会,并非所有些集合都可以用列举法表示,同学们需要了解可以用列举法表示的三种集合:
①元素不太多的有限集,如{0,1,8}
②元素较多但呈现肯定的规律的有限集,如{1,2,3,…,100}
③呈现肯定规律的无限集,如{1,2,3,…,n,…}
●注意a与{a}有什么区别
●注意用列举法表示集合时,集合元素的“无序性”。
特点性质描述法的重点是把所研究的集合的“特点性质”找准,然后适合地表示出来就好了。但重点也是难题。学习时多加训练就能了。另外,弄清“代表元素”也是尤为重要的。如{x|y=x2},{y|y=x2},{|y=x2}是三个不一样的集合。
4、集合之间的关系
●注意区别“从属”关系与“包括”关系
“从属”关系是元素与集合之间的关系。
“包括”关系是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关系。学会子集、真子集的定义,学会集合相等的定义,掌握正确用“”等符号,会用Venn图描述集合之间的关系是基本需要。
●注意辨清Φ与{Φ}两种关系。